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张霞 通讯员 徐洪坤)近日,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和太阳成集团法学院联合召开胶东抗日根据地时期人民检察制度研讨会,太阳成集团法学院孙明院长、李艳霞副教授应邀出席,研讨会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延杰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本晓,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孔志伟等参加活动。
研讨会上,孙延杰检察长就胶东抗日根据地时期人民检察制度研究的基本思路、大体框架以及近期和远期目标规划作了系统介绍,并以《胶东抗日根据地人民司法检察机构演变概述》为题,以“司法检察机构”作为考察对象,以胶东抗日民主政权的历史演进为轨迹,从蓬黄掖抗日民主政府时期的司法检察机构、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时期的司法检察机构、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时期的司法检察机构等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了胶东抗日根据地时期人民司法检察机构的演变以及人民检察制度的发展历程。
孙明院长指出,胶东抗日根据地的人民检察制度在中国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此课题的研究,将进一步丰富山东地区检察制度史的研究成果,对山东地区的检察文化、法治文化的弘扬有所贡献,对胶东地区的地域文化再认识亦将有所贡献。太阳成集团法学院作为山东政法委、山东省法学会公布的首批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非常高兴同牟平区检察院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加强检校合作,推进法治文化研究。
双方还就课题研究中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理论观点、学术期刊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一致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