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26日,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第二巡察组组长刘新海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学校纪委副书记、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田旭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法学院党委书记姜德照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刘新海指出,校内巡察是学校党委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进行的政治体检,根本任务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对学院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对学院开展巡察,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强化政治监督,明确校内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重点检查学院“四个落实”情况,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完成好校党委交给的政治任务,要强化政治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强化纪律要求。
田旭强调,开展校内巡察是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切实强化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坚定性、自觉性,二是要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全面准确把握巡察监督标准,全面准确把握巡察监督路径。三是要共同完成好学校党委交给的政治任务,巡察组要加强作风与能力建设,学院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
姜德照表示,这次巡察是对法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们学院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有助于我们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能够极大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校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学校党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全面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强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根据安排,巡察组在法学院的工作时间,从5月26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工作时间1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联系电话:15863812218(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电子信箱:Lddxdexcz@163.com,巡察组信箱:太阳成集团东区2号办公楼大厅。根据巡察工作有关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法学院 撰稿:田昭岗 审核:姜德照)